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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們好:
轉眼間,2026 年的第一個月已經接近尾聲,而去年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人工智慧基本法」也在 1 月 14 日,由總統令正式頒布實施。因此,這兩個月一直陸續有媒體、政府部門來詢問基金會對於「人工智慧基本法」的看法。
媒體好奇的是:「企業會因為有了 AI 基本法之後,就勇敢投資 AI 嗎?」「產業怎麼看待 AI 基本法,他們覺得有幫助嗎?」
政府部門關心的是:「直接就這樣實施?有配套方案嗎?」「其他部門有足夠的技術能力來符合法規的要求嗎?」
也有教授看得比較細,發現的問題是:「行政院的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一年開一次?來得及嗎?AI 技術的改變可不是以年為單位來算的呀!」
短短 20 條的條文,既然稱為「基本法」,就不可能涵蓋所有人關注的層面。加上當中有許多形容詞,例如「公平與不歧視」,指的是哪種場景?從誰的角度來定義公平?再退一步講,如果企業或組織在不知情(或不知法)的狀況下違反了這些原則,要怎麼處罰?
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位置,觀察或想像的問題都不一樣,需要的解答也不相同。
所以,基金會在這個月與台灣思科合作,特別舉辦一場閉門專家會議,從技術應用、實務困境,以及法理規範等不同角度,邀請不同產業專家共同討論,台灣需要什麼樣的 AI 治理框架。非常感謝與會專家們提供的洞察,本週電子報 統整重要內容,提供大家參考。
同時,也特別專訪衛福部資訊處李建璋處長,分享在目前的法規框架下,衛福部如何實際推動台灣的智慧醫療生態系,如何透過具體政策解決目前的挑戰、回應技術的發展,以及準確定位台灣下個世代的醫療產業優勢。
本週電子報與你分享。 人工智慧科技基金會執行長 溫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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