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市場邏輯滲透一切,政府監管卻步步受限,個人與群體、效率與公平之間的矛盾愈發尖銳。面對氣候變遷、財富集中、數位平台壟斷等當代難題,我們需要怎樣的制度來重新分配風險與責任?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讓.梯若爾認為,政府端不出真正有長久正面影響的經濟政策,正是因為人們不理解經濟學。他認為:「有這樣的經濟政策,都是我們自找的,因為一般大眾欠缺對經濟學的理解,使得政治人物要做出好的政策抉擇,變成一件需要莫大政治勇氣的事。」
梯若爾在《邁向共善》這本書中,以制度設計、行為經濟學與賽局理論為基礎,深入探討自由市場的極限與公共干預的必要,並提出在自由與監管之間求取平衡的新思路。以下為本書精彩節錄:
數據的所有權
附加價值未來主要將體現在數據的處理上。我們是否能掌控自己個資的存取權和隱私,還是會被某家公司、某種職業或某個國家控制,緊緊掌握資料存取的權限?
目前,法國以及許多其他國家都非常擔憂像GAFAM(谷歌、亞馬遜、臉書、蘋果、微軟)這類公司,以及其他企業(如IBM 和其分析電腦Watson)涉足許多領域,尤其是醫療服務產業。這部分源自我們對美國主導地位之某種無理的嫉妒,因為該國成功地在企業和大學創造了尖端研究的條件,特別是在資訊技術和生物技術領域。該國或少數幾個國家之所以處於主導地位絕非偶然。更讓人擔心的是,資料的所有權可能會形成進入障礙。
無論在哪個領域,網路公司都能利用他們擁有的大量客戶資料來提供更精準、更符合需求的產品或服務。這表面上沒什麼不對(儘管我們不能忽視這些資料可能用來做出對社會團結和諧不利的事,這點將在下文論述)。說到廣告,與其完全不相關的,不如收到對我們有用的廣告。然而,問題在於,如果競爭對手因為缺少數據,無法提供類似的產品或服務,那麼擁有這些資料的公司就會處於強勢地位,並可能因此獲得巨大利潤,最終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這引出了一個根本問題:擁有客戶資料的企業,是否應該因為掌握這些資訊而獲報酬?合情合理的回答(我們還將在第十六和第十七章中進一步討論)是,如果這些數據的收集是企業透過大量創新或投資取得,則企業應可保留且藉此獲利。但若是數據容易收集,且收集成本極低,那麼這些資料應該歸屬個人。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這個觀點:使用者在某個平臺上登錄的個資,或者與平臺互動之交易雙方(如消費者、賣家)所產出的數據。我們在eBay 上賣二手商品時會被評價,而顧客也會為優步司機或TripAdvisor 上的餐廳評分(在優步的案例中,司機也會為乘客評分)。這種去中心化的評價模式在網路上已經很普遍,並不涉及什麼創新。因此,這些數據理應屬於使用者。如果eBay 提高抽成費用或服務品質下降,我們希望切換到其他平臺,卻不希望失去在eBay 上辛苦建立的聲譽。此外,優步的司機也可能想把自己的評分帶去Lyft 使用。
但現實情況卻是另一回事:從社交媒體到電商網站,網路平臺取得並保有我們的個資(多數情況下我們是同意的)。甚至透過智慧手錶以及植入我們身體的醫療設備所收集到的健康數據,通常也會被傳輸到供應商的網站上,而他們則有權擁有這些數據。
如果客戶提供的數據和這些數據的處理能明確區隔開來,那麼該依循的政策將很簡單:數據應歸屬客戶,且應可攜帶,也就是說,如果客戶願意,這些數據可以轉移給第三方。從2014 年開始,美國的患者就可以參閱自己的病歷,且數據都以標準化和安全的方式存儲。通過「藍色按鈕」(Blue Button)系統,患者可以查看自己的醫療檔案,並與他們選擇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分享。然而,這些數據的處理需要企業投資,因此應當視為企業的智慧財產。基於這點,雖然將數據(屬於平臺用戶)與數據處理(屬於平臺本身)區隔開來似乎合理。但在實際操作中,數據本身和數據處理之間的界限,可能相當模糊。
首先,資料的品質可能取決於企業所付出的努力,例如像Booking或TripAdvisor 這樣的網站所面臨的一個主要挑戰,就是如何保證數據可靠,以防止數據遭人操縱(例如利用虛假評分使某家飯店看起來更好,同時讓競爭對手的飯店評價下降)。同樣,谷歌也必須小心,確保其「網頁排名」(PageRank)的演算法不會因為針對特定網站的不實搜尋而被扭曲,從而虛假地提高該網站的「人氣」。如果Booking 上沒有操縱評分的行為,這個線上預訂平臺就沒有理由主張對飯店評分的所有權;只有當Booking 投入大量資金來提升推薦的可信度時,才算參與到個別飯店聲譽之經濟價值的共創過程,並且主張享有一定的所有權。
其次,數據的收集與處理是相互關聯的。收集的數據類型可能取決於這些數據的使用方式。這樣一來,就很難清楚區隔數據(用戶的財產)和數據處理(企業的智慧財產)。
人們常說,平臺應該為我們所提供的資料付費。然而實際上,有些平臺並不是以付錢的方式進行補償,而是提供免費服務。我們事實上是用數據來換取免費使用某些附加服務(例如搜尋引擎、社交媒體、即時通訊、線上影片),或者我們在進行商業交易時(如使用優步或Airbnb),也同樣是在用數據換取服務。網路企業常常主張,它們已經花錢來獲取這些數據。
問題還有最後一個面向:企業向用戶轉移數據(也可能轉移到另一家企業,例如「藍色按鈕」系統)必須使用標準化的介面。由誰決定應該收集哪些資料及其組織方式?標準化是否抑制創新?可以看到,數據當今已占據創造價值的核心地位,因此似乎迫切需要制定一套使用規範。這個問題的答案必然很複雜,並且必須基於對這個議題深入的經濟分析。
本文節錄自《邁向共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永續建言,如何實現人類最大多數的幸福!》由聯經出版公司授權提供。